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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书怎么写(儿童大病救助申请流程)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26 08:47:00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然而,各类重大疾病的突发让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受到了严重威胁,也因此对整个家庭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和打击,因病致贫的现象异常普遍。为了帮助天涯区不幸因为各种原因而患上重大疾病的儿童及其家庭渡过难关,三亚市天涯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海南晨阳社工作发展中心的资助下,决定发起儿童大病救助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扶贫救济、缓解危难的重要作用。该项目旨在通过救助,让那些因为高额治疗费用而陷入困难的家庭得到适当的经济援助,缓解家庭困难,度过生活难关。

天涯区0-17岁贫困、低保、困境、家庭经济困难患有大病的儿童,只要满足救助条件(详细条件看下文),均可向三亚市天涯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出资助申请。

一.活动名称

爱心点亮希望——特殊家庭儿童大病救助活动

二.活动内容

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大病儿童,根据医保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的金额的额度(个人自付金额产生周期是2020年1月1日-2020年10月19日),每个大病儿童可申请5000-30000元的资助费用。在活动周期内,每人只可向三亚市天涯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申请一次大病救助资金资助。活动资金有限,先申请则可优先获得资金资助,活动资金使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若在活动周期结束后,活动资金有剩余,则资金转用于资助天涯区域内后续发生的儿童大病资助。

三.活动周期

20**年7月20日-20**年10月19日,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在20**年10月19日之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四.针对人群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群可向三亚市天涯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出资助申请:

1、户籍地在天涯区或在天涯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

2、年龄是0-17周岁;

3、低保、贫困特困、建档立卡等特殊家庭的大病儿童,或孤儿、留守儿童等患有大病的困境儿童,且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不足以覆盖其医疗费;

4、其它三亚市天涯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经过评估可以资助的情况。

备注:大病是指1、儿童白血病 2、儿童先天性心脏病3、终末期肾病(尿毒症)4、癌症患者 5、严重撞伤、烫伤烧伤患者 6、重性精神病 7、耐多药肮结核 8、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9、血友病 10、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11、唇腭裂 12、I型糖尿病 13、甲亢 14、急性心肌梗塞 15、脑梗死16、儿童苯丙酮尿症 17、儿童尿道下裂 18、包虫病 19、特殊门诊病种。

五.申报流程及条件

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三亚市天涯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注:所有需要提交材料包括

1、海南晨阳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儿童大病救助申请表,需村(居)委会证实意见并盖章。

2、个人申请书,需村委会签字盖章证明 。

3、家庭收入或低保家庭、贫困特困家庭、建档立卡家庭、孤儿、留守儿童的证明,需村委会签字盖章证明(见附件3)。

4、县级及以上医院疾病证明(原件)、结算发票原件及结算单。

5、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户主和本人的户口包括户口本第一页)

6、其他证明如低保证或残疾证等原件、复印件。

7、居住证明(非天涯区户籍但在天涯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的对象提供)。

备注:以上除发票原件外,其他原件在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退还。

六.审核、公示及资助金发放流程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三亚市天涯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交资助申请材料,孵化基地评审委员会接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2、三亚市天涯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评审委员会初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海南晨阳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理事长最终审批。

3、审批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拟资助名单在海南晨阳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网站及三亚市天涯区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公示3天。

4、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受助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收到海南晨阳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寄发的资助告知书。

5、受助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收到资助告知书后,于5个工作日内前来三亚市天涯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签订个人资助合同。

6、个人资助合同成功签订后,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相应的资助款至受助者或法定监护人指定的个人账户。

7、回访,为确保资助款项及时到位,资助款项拨付后,工作人员将对受助者进行100%的电话回访,请保持申请时预留的手机电话畅通有效,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相关申请受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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