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公园被10岁女童撞倒后,82万粉丝博主因“欠一句道歉”起诉索赔3万元 对方:遭到“网暴”不排除也起诉
近日,一则视频在网络中流传。视频中,在抖音平台拥有80多万粉丝的陈女士称,去年他们一家在公园游玩时,女儿妞妞(化名)被10岁的小妍(化名)骑自行车撞倒,由于对方家长“态度恶劣”,不愿道歉,不愿带被撞到的女儿就医,她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3万余元。对此小妍家长表示,事发时,对方一家在跑道旁玩球,孩子去打球,导致相碰,双方均有过失,但事后对方将未打码的视频发送至网络,让他们受到“网暴”,后续不排除起诉对方侵权。据悉,该案已于4月3日在成都高新法院开庭,暂未宣判。

陈女士的账号粉丝超82万
骑车碰倒女童,家长未道歉
起诉至法院,要求道歉、赔偿
陈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去年11月17日上午,她和丈夫带女儿妞妞去新川公园一小广场内游玩。中午11时许,有个女孩骑共享单车从前方的小斜坡上冲了下来,由于技术不娴熟,导致无法控制车速及方向,将女儿撞倒。
她说,当时骑车者虽是学生模样,但身高至少有1米6,“以为已经上初高中了”,加之女儿一周多前才被确诊抽动症,怕受到惊吓会加重病情,她当时就严厉地批评了对方,“怎么骑的车,为什么不刹车?”
她说,批评过后,骑车的女孩似乎也被吓到了,“不说话”,这时家长才走过来。陈女士说,家长走过来第一件事不是扶起她倒地的小孩,而是责备她为何要指责她的小孩,并称“她也是个孩子,(被撞倒的)孩子没事,这个事情就完了”。
陈女士说,由于对方态度不好,也未道歉,双方争执未果后,她报了警。民警到达后,骑车女孩向女儿道了歉,但其母亲一直未道歉,且不同意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在表示“(要不)去法院起诉我”后,就拉着孩子离开了。
陈女士说,当晚孩子抽动症复发,出现眨眼、抽动的情况,她越想越气,便在自己拥有80多万粉丝的账号上发布了双方争执的视频,称骑车撞倒人,拒绝道歉、拒绝去医院配合检查……这一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在派出所调解时,对方丈夫表示愿意道歉,但陈女士认为,“他当时没在现场,不是当事人”,她不接受。她说,事发时,她原本只想要对方道歉,对方拒绝,她为了“争口气”,要对方带孩子去检查,对方也不去,“那要刚就刚到底”。
调解未果后,陈女士将小妍及其母亲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开道歉、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3万余元。
陈女士说,视频发出后,也有许多网友分析对方不道歉的原因,首先是她已经批评了对方的孩子,其次他们也不该站在骑车跑道旁玩。但陈女士表示,那是一个小广场,并非骑车的地方,且事后她才知对方孩子仅10岁,按共享单车骑行的规定,必须年满12周岁。家长明知孩子不能骑车却扫码骑行,造成他人损害,理应担责。
对方家长:
当时他们在玩气球,孩子斜出被碰倒
今年4月3日,该案在成都高新法院开庭。红星新闻记者从法院获悉,该案在正常审理中,暂未宣判。
4月11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来到小妍家,父亲罗茂(化名)接受了采访。他说,3月初他们接到法院传票时也很惊讶。回忆起事发当天,孩子一进家门就哭了,妻子向他讲述后,他才了解此事。
当天,妻子带孩子沿公园骑车,妻子在前,孩子在后,间隔约六七米,事发时已经骑了两圈。当时对方在玩气球,妻子先骑过时,对方父亲就从自行车前穿过去接球。她继续向前走就听到后方有人很大声地说话,她立马折返,就看到对方在大声批评女儿。
为了保留证据,她拿出手机记录了十多秒,之后对方也在拍摄,随后发生争执。罗茂说,事后女儿告诉他,她骑车过去时,“她(妞妞)从侧前方斜着过来,去打那个球”。
红星新闻记者从现场视频看到,当时妞妞的父亲的确拿了一个粉色气球。罗茂说,他们玩气球,在抛接之间,肯定会影响视线。

事发后一旁有粉色气球
但陈女士表示,他们当时只是向女儿示范怎么玩,她曾邀请过女儿,但球很大,女儿有些害怕,拒绝了,就站在原地未动,是对方冲出跑道撞倒了女儿。
4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公园,这是一处空地,跑道和空地处于同一平面。据公园管理方介绍,公园内可以骑自行车,但需谨慎慢行。红星新闻记者在现场发现,此处没有安装监控,因此无法确认事发时的具体状况。

事发地
在小妍母亲拍摄的视频中,陈女士面向小妍哽咽着说道“妹妹上周才去医院检查”。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在妞妞11月7日的就诊记录中,临床印象写有“抽动障碍”。

妞妞的门诊病历
至于为何不愿带去医院检查,罗茂表示,当时妻子看到孩子没外伤,情绪稳定,也没哭,“如果带去检查,检查出其他病,是不是也要我们负责?”在他看来,这会是个“无底洞”,因此他认为对方应自行就医后,再通过调解等正当程序来进行责任划分。
虽然事后陈女士自行带孩子去检查,但罗茂认为,对方两天后才去检查,且结果是之前就已确诊的抽动症,他不认可检查结果与事发的关联性。
对方发布视频致遭网暴
欲起诉侵权
罗茂说,如果当时对方没有严厉批评孩子,妻子会过去道歉,但对方批评孩子,又看到摔倒的孩子没事,就说了“我那也是个娃娃”。两人“针尖对麦芒”,已经发生了口角,妻子肯定不愿道歉。
他说如果他当时在场,就不会将矛盾激化,对双方孩子都不好,“我首先会主动道歉”,通过更和平的方式解决,而不是像这样,闹到法院,“闹上网络,把事情放大”,通过舆论来压制。
罗茂说,未打码的视频发布后,妻子的同事也看到了,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虽然后来对方打码重发,但由于打码不全,依旧能看到孩子及妻子的样貌,也有其他博主在转发原视频。据红星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该事件相关视频点赞量超过20万。罗茂表示,如果对方不撤视频,后续他们将通过诉讼维权。
陈女士认为,网暴她的是其他网友,并非她本人。最初她只是要求对方道歉,但对方坚持不道歉,“我就是要对方知道,明明当时一句道歉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那就走难解决的。”也让对方花时间去准备证据、应诉。至于后续法官怎么判,她觉得已经不重要了,赔偿的钱也将捐给公益机构。
对方要起诉她侵犯隐私的问题,陈女士表示,她认为自己发布视频的行为可能是错误的,但如果对方执意起诉,“也让她来感受一下长达五六个月的维权,这过程并不好受”。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双方均未能在这次网络风波中幸免。陈女士说,视频发布后,大多数网友除了谴责对方外,他们自己也被卷入舆论中。
律师说法:
走法律途径非万能,网络维权需合法
发布未打码的视频是否侵权?对此,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表示,网友发布拍摄于公共场合、含有他人个人信息的视频时,需打码处理,确保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仅保留与纠纷直接相关内容。法律上需取得他人同意(尤其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避免煽动性表述,保持客观中立,同时设置评论筛选机制,收到侵权通知后立即删除内容。
根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自然人的肖像、身份信息等受法律保护,未经允许公开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清晰面部及身份信息,可能构成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该法更是明确将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信息列为敏感信息,处理此类信息需监护人单独同意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妞妞母亲的目的可能是有正当理由,比如个人维权,但侵权事实在经过司法确认前属于法律上未确认的,如果发布人此时进行了主观评价,可能会引发名誉侵权的争议。”
发布者对内容合法性负有审慎义务,若未在合理期限内处理侵权信息,可能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若发布时存在“拒绝道歉”等引导性言论,可能构成教唆侵权,需与网暴者连带担责,因此胡律师认为,陈女士提出的“网暴系网友行为与己无关”的抗辩可能并不准确。
他表示,网络维权需在法律框架内行使,避免因行为失当陷入法律纠纷,建议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虽然提起诉讼是各方权利,但就本案而言,是一件极为细小的生活琐事,最终对簿公堂给人感觉系意气之争,且浪费司法资源。
林律师指出,若小妍家长打算以侵犯隐私为由起诉陈女士一方,在本案中无法通过反诉达成,需另行提起诉讼。
林律师认为,法律是社会秩序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并非唯一或者最有效的手段。有时,动辄要对方走法律途径的做法其实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很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妥善解决问题,更可能因此给自己和孩子带来负面影响。
只有基于事实本身,采取最合适的解决方式才有利于和平解决争端,也才能给孩子树立榜样,引导他们在遭遇类似事件时能有效合理地解决。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报道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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