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持续发力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月3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压缩被执行人逃避空间。
截至发稿,此次集中行动重点梳理涉民生执行案件27起,共计执行到位17万余元,强制带回2人,达成和解3起,执行完毕2起。











腾房!切实维护房屋买受人合法权益
某银行洛阳分行申请执行蒋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生效判决明确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蒋某名下位于洛龙区开元大道某处的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依法对案涉房屋进行了司法拍卖。拍卖成功后,在后续的腾房事宜中,被执行人蒋某始终拒绝沟通、逃避腾退义务,拒不配合法院工作。
为切实维护房屋买受人权益,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共同前往案涉房产处,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腾退已司法拍卖的房屋将面临的强制措施及法律后果。最终,迫于司法强制措施的压力,蒋某承诺在10日内主动腾空房子、交付买受人,逾期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此,房屋买受人对执行干警反复协调沟通腾房事宜表示感谢,并对今日成功商定腾房时间的结果表示满意。
“拒执”必惩!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某强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法定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强始终东躲西藏逃避执行。
本次集中行动中,根据李某提供线索,执行干警高乐乐带队前往涧西区升龙城查找被执行人行踪,但房屋实际控制人翟某红拒不配合,坚称家中无人。

执行干警立即调取监控,查证李某强于4月3日17:40进入该房屋内后未再外出。

执行干警再次向翟某红释法明理并送达搜查令,翟某红仍执迷不悟、拒不配合,随后执行干警在门外向被执行人宣读搜查令,并同步联系开锁人员强制开启房屋。心理防线崩溃的的李某强迫于压力主动开门,被执行干警当场抓获带回。
因李某强恶意逃避执行,经合议庭合议,洛龙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被执行人李某强当即被押送洛阳市拘留所。

后法院传唤房屋实际控制人翟某红到院,对其协助隐匿被执行人行踪的违法行为进行训诫,翟某红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写下悔过书。
法院执行绝非儿戏,司法权威不容挑衅。下一步,洛龙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奋起“执”追、迎难而上,重拳打击各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行为,将申请执行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杨 梅)
【编辑 滢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