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5年设置30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
●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申报时可适当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限制
●省财政给予每个岗位最高40万元资助,包括岗位资助30万元和奖励资助10万元
●设岗单位可实行灵活分配方式,给予特聘专家股权、期权、分红等多种激励
●为特聘专家发放“天府英才卡(A卡)”,在政务、金融、科研、安居等方面享受有关优待政策
●每年为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个月,专家本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实地到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0天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提出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省设置30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重点从省外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人才支撑。
相较2020年印发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此次实施办法有何新变化?“天府学者”特聘专家有何待遇?
增加特聘专家名额,提高岗位资助标准
为何出台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优化完善“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是今年省委改革任务和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随着人才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的变化,试行办法逐渐显现出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改完善。
“实施办法增加了特聘专家的名额,提高了岗位资助标准。”该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在原资助数量和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标扩面——“天府学者”特聘专家数量从5年200名左右,增加到5年300名左右;资助标准从每个岗位20万元,增加到每个岗位最高40万元。这样的变化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
“实施办法还进一步优化选聘条件。”上述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着眼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紧扣不同行业单位和人选特点,在原有设岗条件和人选要求基础上,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不同单位(人选)的标准分类评价、各有侧重,突出精准发力、靶向引才。
同时,为做深做实柔性引才制度,对特聘专家为川服务时间作了明确要求,除每年为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个月外,还要求专家本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实地到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0天。
每年组织申报一次,聘期为3年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原则上每年组织申报一次,聘期为3年,起始时间自被批准的次月1日起计算。那么,申报“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需具备什么条件?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申报人需在一流大学、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工作,取得较高学术成就或行业领域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管理能力,能推动产生原创性、突破性成果;或在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等担任技术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够推动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一般为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果是四川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申报时可适当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限制。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可享受多重优惠支持政策。如,省财政给予每个岗位最高40万元资助,包括岗位资助30万元和奖励资助10万元。设岗单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分配方式,给予特聘专家股权、期权、分红等多种激励。特聘专家在聘期内研发先进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产业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与设岗单位协商分配。为特聘专家发放“天府英才卡(A卡)”,在政务、金融、科研、安居等方面享受有关优待政策。(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春华)


